山东东财建设投资集团被出具警示函,因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未按规定披露等
2025-05-2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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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1号显示,山东东财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在企业债券发行时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资产、收入和利润等相关数据不准确。二是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的相关资产数据不准确。三是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未按规定披露。
上述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20〕第2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山东东财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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