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0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025-05-14 10:34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8554)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60万元。同时,张某(时任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以及刘某芳(时任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3万元和1.5万元。

爱企查显示,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20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