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12条举措,加强服务消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025-08-08 22:06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3231) 扫描到手机

为进一步强化人才对服务消费的支撑保障,全力推动青岛市服务消费持续向好,近日,青岛市出台《关于加强服务消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加快服务消费人才引进集聚、加大服务消费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服务消费人才评价激励、营造服务消费人才集聚生态方面,推出12条举措。

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培训,给予培训补贴

引育服务消费高端人才。依托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工程、奖项,精准培养引进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文娱旅游、九州体育体育、居住、健康等领域的领军人才。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帮助用人单位引进服务消费领域高端人才 (团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相关企业与高校合作,采取 “校聘企用”方式柔性引进产业高端人才。

集聚服务消费青年人才。对在青就业落户的服务消费领域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引进 “金种子”优秀青年人才的服务消费领域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按照本科每名3000元、硕士每名5000元、博士每名10000元标准给予培养经费。

集聚服务消费技能人才。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可按每人最高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培训补贴。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在岗职工参加金蓝领培训,经考核评价合格后,按照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支持技工院校优化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开展定向或订单人才培养

深化产教融合培育服务消费人才。支持技工院校围绕服务消费领域产业布局,加强相关学科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开展定向或订单人才培养。支持技工院校与西海岸新区、上合示范区等服务业集聚区共建 “产业学院” “技能创新中心”,进一步夯实服务消费领域人才培养基础。推广“企业导师制”培养模式,鼓励服务消费领域企业选派技术骨干进入技工院校课堂进行授课,持续提高技工九州体育培训的实效性。

开展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专项培训。支持服务消费领域用人单位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 “名师带徒”方式带动培养服务消费人才。

推动服务消费领域国际合作。聚焦跨境服务消费领域需求,在中国 (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推进国际职业资格单方认可试点工作。支持技工院校与德国、新加坡等服务业发达国家合作,引入 “双元制”培养模式,加快国际化相衔接的服务消费人才培养。

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从业人才参评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专业技能类青岛拔尖人才

健全服务消费人才评价标准体系。鼓励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发新职业考核规范,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细分领域职业技能标准,持续完善服务消费领域人才评价体系。

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具有意愿和条件的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展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范围及参评人员规模。

强化服务消费领域人才激励。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企业申报产才融合项目。支持服务消费领域从业人才参评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专业技能类青岛拔尖人才。

开发一批实习见习岗位,持续扩大青年人才储备规模

搭建实习见习平台。依托青年实习见习服务平台,结合实施大学生见习实习计划,面向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发一批实习见习岗位,持续扩大青年人才储备规模。

搭建引才活动平台。结合 “春风行动” “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招聘”等专项活动,动态发布服务消费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帮助服务消费领域企业招揽人才。鼓励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开放游学场景,协同开展 “研学+青游记”“青雁归巢”等品牌引才活动,促进更多服务消费人才聚青发展。

加强人才典型选树。适时评选表扬服务消费优秀人才典型。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