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协议不影响买卖合同履行
读者孙先生:我在城阳买了一套现房,已经付了全款并拿到了开发商的收据。后来开发商告诉我,要我签订物业协议并交足3个月的物业费才给我开发票,但物业费我觉得太贵,一直没有签协议。请问我可否要求开发商先给我发票?
清泰律师事务所于钦杰律师: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与后期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协议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应分别履行。开发商应履行好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卖房义务,不应该提出合同之外的其他附加要求。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