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3月27日23时50分,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卢海清在成龙校区一宿舍学习室被室友杀害,医院认定,其系头颈离断伤致死。4月15日,四川师范大学和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称,犯罪嫌疑人滕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拘。(4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凶案发生在校园,总让人心生凛然。据说3月28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滕某控制,此后这起被定性为“恶性杀人”的事件并未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而是直到18天后,芦海清的哥哥芦海强在网上发布了弟弟遇害的信息和细节,此事才得以惊悚面目刷爆“朋友圈”。
如此恶性校园凶杀案,为何被掩映半月有余而未曾被公诸于众?这个问题确实让人浮想联翩。不过,真正令人反思的是事件被曝光后的一系列“反思”。比如有人迅疾联想起“马加爵事件”。又比如有人留心到犯罪嫌疑人当日在超市买了一把菜刀并顺利带进学生公寓,就追问为什么没人对菜刀提出异议。是常年积怨还是一时犯浑,是管理疏忽还是概率事件……各种福尔摩斯般的推演与评论呈现在公众面前,千言万语,无非是要论证一点:凶案本可避免,只因我们太蠢。
事实果真如此吗?有了凶案结果,去反推案件的日常,你会发现处处都是“疑点”。可问题是,这种事后诸葛亮的逻辑,除了天马行空的无限怀疑之外,对于举一反三的公共预警,真有多大的实操价值吗?唾沫横飞的“反思”之前,别忘了,真相还没有水落石出 —— 因为“目前,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
既然还在侦查,就不排除情节与案由会出现反转;既然还在侦查,凶手身份与事件定论就不可草率坐实。最起码,出于尊重死者与保护校方合法声誉的考量,一切污名化的反思与蹭热度的“过度消费”,似乎都应在良知与法理下收敛。
公共事件总会引一片喧哗,言论自由与边界固然无须过多操心。但,面对类似重磅案件,事涉公共利益的反思,还是请慢一点、谨慎一点,等等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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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