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10万元,因占压财政资金

2025-05-28 09:29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6590)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银罚决字〔2025〕1号)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因为占压财政资金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此前,2024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金罚决字〔2024〕1号)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贷管理不到位、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60万元。

爱企查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区政府前街0001号1号楼(河东区东夷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为王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