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发布基金创投政策"红包":金家岭"创九条"助力青岛打造全球创投风投中心

2019-05-09 11:02 九州体育阅读 (138874)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孙晓琳

5月9日至10日,全球(青岛)创投风投大会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来自海内外顶级创投行业嘉宾和专家代表齐聚青岛,开启创投风投思想风暴。大会上,位于青岛金家岭金融区的全球(青岛)创投风投中心大厦正式揭牌,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青岛科创母基金、洪泰资本、美国硅谷IDEALAB科技孵化器暨点亮资本基金项目、山东绿色产业基金等首批创投机构签约入驻。值此之际,青岛市崂山区发布金家岭“创九条”,打造私募基金政策洼地,助力青岛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建设。具体政策如下:

本细则适用于在崂山区依法注册纳税、合法经营,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基金实缴规模超过1亿元(含1亿元)并且资金托管账户设在我区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创投机构及私募基金。

一、募集规模奖励

(一)实缴规模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和创投机构奖励。对实缴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的特大型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给予落户补贴最高5000万元。

(二)实缴规模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基金,按照实际到位资金(以申报时期计算)的1‰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

二、投资专项奖励

(三)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投资于我区企业项目满一年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和创投机构投资专项奖励。

(四)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创投机构引进市外项目落地我区的,按其实际到位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三、场所补助

(五)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创投机构或在我区注册的履行实际管理人资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自注册年度起连续3年内,给予 100%房租补助。

四、经济贡献奖励

(六)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创投机构、私募基金及其合伙人按照企业或个人实现地方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给予经济贡献奖励。

五、投资退出奖励

(七)在私募基金、创投基金退出(包含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退出、并购重组退出、股权回购退出、IPO退出、基金清算)时,按照基金及其合伙人的地方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给予投资退出奖励。

(八)对市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创投风投机构清算退出时,该机构整体年化收益率超出清算年度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利)的,引导基金对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我区企业超额收益的50%给予让利。

六、人才奖励

(九)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创投机构自注册年度起连续5年内,按照高管个人年收入实现地方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给予高管人才贡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