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近日,假借回收废旧衣物进行牟利的新闻在社会上引起反响。7月20日,市民政局对此事发布通知。经调查,全市个别社会组织有开展回收旧衣物捐赠等方面活动。为依法严格规范慈善捐赠行为 ,市民政局就有关事项通知各区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旧衣物回收捐赠活动排查处置。按照“谁登记 、谁管理”的原则,对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发现有从事旧衣回收捐赠活动的,逐一登记,现场了解旧衣回收与捐赠的情况,对销售给企业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从事非法销售旧衣物的,依法予以撤销。
要求各区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要会同城管、街道、社区等对辖区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企业进行摸底,严格区分“旧衣回收”与“慈善捐赠”的概念,对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企业,在回收箱体等设施上喷涂“慈善”、“捐赠”等字样,督促相关部门予以清除。并且要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假借“慈善”名义误导和欺骗市民的非法组织依法查处;对未经登记注册的依法予以取缔。依法审批公开募捐资格,不得向不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发放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五是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中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及不良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区市和市直社会组织对旧物回收捐赠活动排查情况于7月25日前报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处。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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