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体育3月10日消息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审判一起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被查扣的卷烟销售价格共计人民币70120元。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5年3月,被告人张某、王某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利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由张某在青岛地区低价收购卷烟,通过王某所在的长途车(王某系长途车售票员)运至浙江高价出售从中牟利。同年8月13日,张某将收购的卷烟运至青岛市市北区某加气站门口交给王某,准备由王某将卷烟通过其工作的长途车运至浙江对外出售时,被青岛市李沧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扣 “中华(硬)”卷烟50条、“和天下” 卷烟12条、“黄鹤楼1916” 卷烟5条。后在张某的主动配合下,稽查人员至张某住处查扣其低价收购准备出售的“中华(软)”卷烟56条、“和天下” 卷烟2条。上述查扣卷烟销售价格共计人民币70120元。经山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查获的非法卷烟均系真品卷烟。
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