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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只提到了鸡,但未详细述及鸡的大小,这的确是个问题,而且同类的家禽、家畜恐怕都会遇到类似问题。我们期待对这一《目录》的解释能够早日细化,以明确标准,平息纷争。但在详细的解释出台之前,建议相关方面对鸡苗们不妨高一高手,在认定上放宽一点。这并不违反相关政策,而且还更能体现政策本身的善意。 近日,齐先生几辆运送鸡苗的车,途经青岛几个高速收费站遇到了不同的待遇。有的可以享受鲜活农产品的政策,免费通过,有的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需要正常交通行费。这可让齐先生纳闷了。而信报记者采访得知,青岛境内不同的高速分属山东高速和青岛高速公路管理处,而两家对于鸡苗的政策完全不同。
详细看完这则新闻,会发现并非谁在故意为难,问题出在了对“鲜活农产品”政策的理解上。山东高速方面认为,鸡苗属于鲜活农产品,所以不收费。而青岛高速公路管理处方面认为,“鸡苗需要经过再生产才能进入市场流通,并不是直接进入市场来满足大家的农产品购买需求”,所以不属于鲜活农产品,需要进行收费。
客观来看,青岛高速方面的解释并非没有道理。而且在具体实施中,他们还根据鸡苗的实际大小来具体分析,符合条件的都会拍照留作证据,有一套比较具体的应对方法。单纯从这件事来看,很难讲哪个对哪个不对。只能说在对鲜活农产品的认定方面,标准还不够细,以致出现了模棱两可的情况。
然而,该不该就这样放任分歧的存在呢?那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在运鸡苗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齐先生肯定不是第一个,他的郁闷和迷茫必定有人经历过;假如就这样坐视不理,以后难免会有更多的人感到郁闷和迷茫,甚至可能会因此而发生争执和纠纷。这一方面会给双方直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还会因为标准不一,影响国家有关鲜活农产品政策的权威性。
为鲜活农产品开设绿色通道,原本就是为了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卖难买贵”的问题。这不仅和生产者有关,同样影响到消费者的“菜篮子”。国家为鲜活农产品开设绿色通道的政策,也是步步推进的。200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确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国家又把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收费公路。2013年8月,山东省发文要求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费通行。
而在政策层层推进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符合这一政策的认定标准是不断放宽的。比如,2010年,就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目录》。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对“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对《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准许免费通行。
现在回过头来看,新闻中称《目录》中只提到了鸡,但未详细述及鸡的大小,这的确是个问题,而且同类的家禽、家畜恐怕都会遇到类似问题。我们期待对这一《目录》的解释能够早日细化,以明确标准,平息纷争。但在详细的解释出台之前,建议相关方面对鸡苗们不妨高一高手,在认定上放宽一点。因为,这并不违反相关政策,而且还更能体现政策本身的善意,相信也会受到更多人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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