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普陀区副区长陈猛受贿案一审,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币、港币、美金、LV手表和百达翡丽手表等钱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陈猛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为开发商提高容积率等和小说《蜗居》中情节十分相似,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陈猛能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本案赃款已全部追缴等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作出上述一审判决。据《新民晚报》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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