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冼 兹
国家级贫困县——— 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近日在该市第二中级法院上堂受审。晏大彬的落马极具偶然性:晏大彬在一小区买了一栋房子,该房子晏大彬并未居住,而是将939万元装在8个矿泉水纸箱里,然后放在该房子的厕所内。不料该房子水管爆裂漏水殃及下层住户,民警帮忙排险的时候发现了被水泡烂的纸箱子及巨款——— 于是晏大彬就落马了。
这真是“贪官落马都相似,落马原因略不同”。这些年,贪官落马的偶然性和戏剧性越来越强,有被小偷“偷”落马的,有被情妇“反水”举报落马的,也有“官官相杀”而落马的,现在又多出了一个落马的偶然性特例——— 被水管漏水浸泡落马的!
民间在说一个事件的发生有其必然性同时又感到匪夷所思的时候,总是喜欢把该事件归结到神灵的引导。试想啊,他晏大彬安安稳稳地做着他的交通局长,自己的妻子又在那里拼命洗钱。谁料从来不居住的藏钱金库竟会大水泛滥,以至于招来了警察,发现了藏匿的赃款,倘若没有神灵的作用,他怎会轻易露馅落马?
但是,这种被水管漏水浸泡而使贪官落马的几率确实太小了。想想吧,贪官将赃款藏在新购置的房子里面却不去居住的可能性有多大?即使放在这样的房子里面,不放在其他地方,却放在厕所的可能性有多大?房子里面的水管爆裂的可能性又有几成?民警介入之后发现赃款的可能性又有多大……综合这些因素,我们发现,晏大彬因赃款被漏水浸泡而落马的几率简直是低得令人难以置信,而恰恰是这令人难以置信的几率让晏大彬这个鲸吞了全县财政收入五分之一的大蛀虫“水漏贪出”,冥冥之中没有神灵的导引,可能吗?
晏大彬的落马自然是其腐败堕落的必然结果。可是,晏大彬既然鲸吞了全县财政收入五分之一,一跃而成就了“重庆第一贪”的赫赫声名,居然丝毫不显山不露水,各级监察部门居然对其一无所知,我们的这些拥有反腐重任的各级检察机关的反应是否太过迟钝了些?
反腐败应该拥有严格敏锐的制度触角,对于发生在一些官员身上的腐败现象至少会闻风而动,而不能坐等贪官在极端偶然的情况下自行暴露。如果这样,那纳税人岂不是白养了那么多的反腐机构?还不如多养几个小偷、多用几条假冒伪劣水管呢。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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