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甜蜜陷阱:“红娘”变成“黑心狼”
千里姻缘一线牵,成人之美本是一桩喜事,却有人借机打起歪主意,一面热心充当“媒人”,暗中冒充美女“网恋”,以相亲之名行诈骗之实。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恋爱为名虚构办事、家属出车祸等事由骗取钱财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底,聂某某给小吴介绍了一个名叫小刘的女子。因小刘没有电话卡,聂某某便将自己备用的电话卡借给小刘注册微信,方便其与小吴联系。事后,该微信账号被聂某某拿回。
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聂某某利用收回的微信账号,假冒“小刘”与小吴开展网恋,双方不仅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甚至谈及结婚事宜。但每当小吴提出见面、视频通话或语音通话的需求时,聂某某总会找各种借口推脱,始终不暴露真实身份。
在这段“恋爱”过程中,聂某某多次编造理由向小吴索要钱财或借款,所涉理由包括办事需要、生活困难、父亲遭遇车祸需治疗等。在此期间,小吴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累计向聂某某支付了18万余元。
2023年10月,小吴对“小刘”的真实身份产生怀疑,聂某某为防止事情败露,主动提出由自己代替“小刘”向小吴还款,截至案发前,已向小吴归还8.6万元。
案发后,聂某某被依法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代为向小吴退回损失,小吴最终对聂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聂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聂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聂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宣告缓刑,责令其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九州体育。
临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聂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官提醒广大单身人士:
① 核实身份信息:网恋交友中,务必通过视频通话等方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不要轻信从未见过面的“恋人”。
② 警惕借钱索款:一旦网友提出借钱、转账等要求,特别是以各种紧急事由(如家人疾病、意外事故)为由的要格外警惕。
③ 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借给他人使用,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④ 选择正规平台:尽量通过正规婚恋平台交友,这些平台通常有实名认证机制,相对安全可靠。
⑤ 保留证据及时报案: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网警魔性口诀记心间:
网恋不见面,转账必被骗!
网络交友需谨慎,甜言蜜语要当心!
涉及转账是陷阱,发现上当速报警!
“真爱不借钱,借钱必是坑!”一旦网友提出钱财要求,请自动触发“警报”:他是来爱你的,还是来“爱”你的钱的?
在这个数字时代,爱情虽然可以跨越屏幕相遇,但真正的感情不需要金钱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