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系”拿下月度最大罚单!保险业7月罚单金额同比增长55.83%,材料造假和业务违规高发

2025-08-20 10:10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2359) 扫描到手机

保险业严监管态势仍在持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7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金额共计4391.2万元,同比增长55.83%。“造假”和销售违规成为处罚“重灾区”。当月财险公司、人身险公司的最大金额罚单分别由同属于“太保系”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简称“太保寿险”)“拿下”。

总体概况:

处罚金额4391.2万元

人身险罚金几乎翻倍

据不完全统计,7月份,金融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金额共计4391.2万元,同比增长55.83%。

具体来看,7月份监管部门对财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金额达2106万元,同比增长35.35%,占比47.96%。罚单金额超过50万元的罚单有6张。今年7月份,人身险公司(包括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处罚金额合计为2047万元,同比增长87.45%。此外,7月份,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238.2万元,同比增长40.95%。

据监管部门公开处罚信息,去年7月份,监管部门共对财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罚款金额达1556万元,占比55.2%;人身险公司的处罚金额合计1092万元,占比38.8%;同期,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累计罚款金额为169万元。综上,就累计罚款金额来讲,无论是财险公司、人身险公司还是保险中介机构,今年7月份都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尤其是人身险几乎翻倍,彰显出监管部门的强监管态势。

此外,今年以来,监管机关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减。据统计,7月份人身险业有多名代理人,因制作虚假保险批注单和保险单骗取资金;用投保人的真实保单质押贷款、退保转出等方式,将投保人的投保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欺骗投保人等原因,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比如7月24日,时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员工的黄某某,即因上述违法违规事由被终身禁业。

处罚事由:

“造假”问题屡禁不止

违规销售高频出现

从处罚要点来看,行业痼疾依然集中,尤其是以“五虚”,即虚列费用、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和虚挂保费为代表的“造假”问题为主。

Wind数据统计显示,年初至7月中旬,各级监管机构已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出455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达1.1亿元。从违规事由来看,231次处罚涉及“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如虚列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如7月16日,中国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因虚假列支业务及管理费、未准确登记销售人员执业信息被罚41万元;再如7月30日,太平财险郑州分公司以及一名相关责任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合计被罚60万元。

因为保险业务违规和销售违规被处罚的也不在少数。Wind数据统计显示,在开出的455张罚单中,从违规事由来看,223次处罚涉及“保险业务违规”,如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等;89次处罚涉及“违规销售或推介”,如销售行为资质管控不严格、承保流程管控不完备、双录质量控制不到位等。据不完全统计,保险公司7月共有34张罚单涉及销售违规,部分保险公司和员工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展违规宣传”“擅自印制的宣传材料中通过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利率进行简单对比”等收到多张罚单。其中,有9张罚单重点处罚“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多家保险机构因误导消费者被处罚。比如,7月16日,中国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展违规宣传、擅自印制的宣传材料中通过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利率进行简单对比、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保险,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虚假材料和业务违规之所以成为“高发病”,核心在于其与短期业绩压力紧密挂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部分机构为达成保费目标、获取手续费或粉饰赔付率,往往选择铤而走险。这说明一些机构的经营理念仍存在偏差,将规模增长置于合规之上,内控机制未能有效穿透到基层和业务末梢。

最大罚单:

太保财险和太保人寿

合计被罚1074万元

7月份,财险公司、人身险公司金额最大的罚单均被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拿下”。7月11日,金融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对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及相关责任人开出1074万元巨额罚单。

具体来看,太保产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局对太保产险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叶明满、陈森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太保寿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金融监管局对太保寿险警告并罚款353万元;对赵鹰、胡乐天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太保财险和太保寿险的上述罚单,分别为7月份财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最大金额罚单。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