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热线|员工拍假视频传诋毁,老板如何维权?聚焦网络暴力与网络谣言,律师给您维权支招

2025-08-06 08:38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2156) 扫描到手机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当下,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跳跃式发展,一些“不可控”的因素逐渐暴露,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不仅严重影响着网络社交的秩序,更将影响的后果延伸至现实生活。8月5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网络暴力与网络谣言话题,山东创凡律师事务所刘宗霖律师和李慧敏律师在线解答市民来电,为遇到困扰的市民支招。

徐先生是某餐饮公司的负责人,近期他深切感受到了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可怕。“饭店里有个员工,工作考核很差,服务态度不好还迟到早退,我就按照规定进行罚款,对此他产生了对抗情绪,甚至还在工作期间故意摆拍后厨的卫生问题。”徐先生说,这名员工拿着这些虚假视频来威胁自己,说要曝光,向其索要3万元。

“我知道这些视频全是假的,并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可他竟然真的将视频发布了,浏览量和评论量不少,应该是雇的水军,因为这个视频,店里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我找到他让他删视频,他要我给钱。”徐先生询问律师,他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该通过什么法律手段追责。

刘宗霖律师表示,根据徐先生的描述,该员工已经涉嫌敲诈勒索。“该员工故意制造虚假的卫生问题视频,以此要挟并索要3万元,这属于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而且他们还雇佣水军发布视频造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您公司应立即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一旦查实就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刘律师说,从维护公司权益的角度来说,除了他们的刑事处罚外,公司还可以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

“由于该行为严重侵害了贵公司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给公司形象和经营造成了重大损害,贵公司可以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比如删除相关虚假视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同时还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因名誉受损和经营受影响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网络空间在为未成年人打开认知世界新窗口的同时,也暗藏着网络暴力的暗礁险滩。市民王女士就来电咨询了一个有关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暴力的问题。“孩子上初中,前一段时间我发现她状态不对,细问之下了解到,孩子在学校与其他几个学生发生纠纷,对方几人在各个群里发辱骂我们孩子的内容,还配着我们孩子的照片,这些内容迅速传播,最终在其他同学的告知下,我们家孩子知道了这件事,现在都不愿意去学校。”王女士说,除了微信群之外,还在一些自媒体平台发布不实信息,给孩子造成严重影响。“出现这种情况后自己也找过学校,但是事态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保护孩子?”

“作为家长,这时候就需以法律为盾,通过规范化的证据固定流程与体系化的责任追究路径,为孩子撑起法律保护伞。”李慧敏律师建议王女士迅速固定相关证据,“及时留存截图证据,确保完整性与关联性,这不仅包括网暴的文字内容、图片、视频等,还需将发布者的账号信息、发布时间、发布平台、平台域名、应用标识等关键信息一并截取。对于一些视频内容,要做好录屏取证工作,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对证据进行公证,提高法院对证据的采信程度。”

李律师表示,取证之后,为了最大限度消除不实言论对孩子的影响,家长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的内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进行投诉。“上传相关证据后,等待审核,若确认存在网暴行为,网络平台应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防止网暴信息进一步传播。”李律师表示,如果对方仍然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可以提交证据通过诉讼手段要求侵权人或网络平台删除、撤销涉嫌网暴的视频文章,并承担赔礼道歉、赔偿孩子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等法律责任。

问题1:群主在业主群内造谣诋毁,美容店如何维权?

黄女士在某小区里开了家美容店,已经经营了很多年。前段时间,小区的业主邵女士来店里消费,过程中因为一些小事跟黄女士发生了口角,最后不欢而散。邵女士是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她就利用这个身份,在群里多次散布关于黄女士和美容店的谣言,说一些诽谤污蔑话,比如造谣说店里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还说坑骗小区业主的钱。同时还对黄女士进行谩骂。过分的是,邵女士还把她踢出了业主群,让她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就因为业主群里这么一闹,小区里好多业主都不来店里消费了,美容店生意受到了严重影响,这几个月的营业额比之前少了一大半,损失特别大。黄女士感觉自己的名声也被毁了,走到小区里都觉得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心里特别难受。她询问律师,邵女士的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自己该如何维权?

律师说法:黄女士,邵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您和您美容店名誉权的侵犯。邵女士因为与您在消费时发生口角,便利用其业主微信群群主的身份,在群内多次散布针对您及美容店的谣言、进行诽谤污蔑和谩骂,这些行为显然属于以诽谤、侮辱的方式侵害您和美容店的名誉权。而且,业主微信群是小区业主交流的重要场所,属于特定的公开范围,邵某的言论极易引发群内业主对您和美容店的误解,导致您个人及美容店的社会评价降低,这从美容店生意严重受损就可以体现出来。您可以要求邵女士承担以下责任:一是停止侵害,即让邵女士停止在群内及其他场合散布针对您和美容店的谣言、进行诽谤谩骂;二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邵女士应当在业主微信群内发布声明,澄清事实,为您和美容店恢复名誉;三是赔礼道歉,邵女士需要向您和美容店作出书面或口头的赔礼道歉;四是赔偿损失,包括您美容店因生意受损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您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您和邵女士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和美容店的合法权益。

问题2:“人肉搜索”泄愤报复主播,他该承担什么责任?

李女士是一名网络主播。最近有一个叫刘某某的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一直针对她,好像是想报复。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李女士的个人信息,还有李女士父母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甚至还有照片。他把这些信息编辑了一下,还加上了很多诅咒的文字,然后用几十个网络账号到处发布。现在这些内容的阅读量都过万了,下面有好多负面评论,对李女士影响特别不好。而且因为这件事,李女士的直播收入锐减,好多粉丝都走了,损失特别大。她询问律师,刘某某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自己能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让他受到惩罚并赔偿损失?

律师说法:李女士,您遇到的这种情况,刘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也对您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给您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刘某某购买并获取您及您父母的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照片等,这些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且身份证号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他通过数十个网络账号多次发布这些信息,还添加诅咒文字,号召他人“拿身份证号去借网贷”,阅读量过万,引发负面评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维护您权益的角度来说,您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刘某某发布信息的截图、发送给粉丝信息的记录、威胁言论的记录、直播收入减少的证明等,这些在法律程序中非常重要。然后在法院对刘某某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播收入减少等直接损失。对于刘某某的威胁行为,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您可以要求他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