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所高校发布公告:学生如受洪涝灾害影响,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近日,山东多所高校发布通知,通知指出,我国部分地区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华东、华北等多地出现严重洪涝灾害,学生如受洪涝灾害影响,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一、资助对象
家庭因灾遭受重大损失并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资助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以临时困难补助形式对受灾学生进行资助,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威海)临时困难补助模块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请如实填写申请内容。
注意:申请级别选择“校级”,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2.学院审核:
学院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发放标准,申请材料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电子版汇总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whzzzx@sdu.edu.cn,纸质材料送含光楼318室。
3.学校审核、发放:
学校审核后,会同财务处发放受灾临时困难补助。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631)5688498
一、补助对象:因近期暴雨等突发灾害造成家庭严重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时间:7月31日-8月7日。
请相关同学及时与辅导员反馈并通过学校“智慧学工”系统电脑端的临时困难补助模块进行申请(流程见附件,申请时需上传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及以上一级开具的家庭受损情况证明和带时间地点水印的家庭受损图片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以及受损情况。
学校也将持续关注各地灾情变化,暑假期间如有因后续其他灾害导致学生家庭受灾,学生可以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将持续为同学们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保驾护航。
学生资助热线:0532-85951509
一、资助对象
受灾情影响导致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
学校会以灾情临时困难补助形式对受灾学生进行资助,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提交至学院辅导员。
(二)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掌握实际情况,审核申请后提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为同学发放困难补助。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9月10日
五、心理咨询服务
学校心理健康九州体育中心将于暑假期间为本校学生开通线上一次单元模式心理支持服务,常规线下咨询将于正式上课后恢复预约。一次单元模式心理支持服务预约方式:
QQ线上预约 2645256823(长清湖) 1307675201(千佛山)
一、资助对象
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的我校(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如同学们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暂时经济困难,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说明受灾情况,申请补助。
1.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补助申请,并说明受灾情况。
2.学生所在单位根据实际受灾情况进行研判,拟定补助标准并通过系统提出补助申请。
3.学生处、研究生处将对经过各单位研判的申请,从快从简办理,及时将补助发放到学生账户。
三、心理咨询
心理健康九州体育中心将为受灾家庭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暑假期间同学们可以将内心困惑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到xljk@qlu.edu.cn,将有咨询师24小时内回复。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读学生,家庭因灾遭受重大损失并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
二、资助内容
学校会以临时困难补助形式对受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三、资助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通过学工系统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二)学院审核。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发放标准;
(三)学校审核、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会同财务处发放受灾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此次灾害造成经济或人身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校关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相关规定及学生家庭实际受灾情况给予补助。
三、申请方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提供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辅导员。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了解学生受灾情况,审核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受灾学生的关怀,关注受灾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精准做好学生物质帮扶与精神激励工作。
(三)补助发放。学校确定资助名单,发放补助费用。
一、资助对象
受近期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因人员受伤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2025级新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济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0〕90号)中临时困难补助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三、申请发放程序
(一)即日起,如遇突发情况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即可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因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导致出现经济困难的2025级新生,请关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资助政策简介,可在开学报到时申请相关资助。
(二)辅导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对受灾学生进行“云”家访,了解掌握学生及其家庭的人身安全、受灾程度、经济损失等情况,做好受灾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
(三)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掌握实际情况,审核学生申请,参照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相关规定确定资助金额,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1. 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聊城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基金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申请表可直接点击下方附件链接获取。
2. 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
3. 学院对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是否资助及资助额度,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会同财务处发放专项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上述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经济重大损失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2025级新生)予以资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现实问题,早日渡过难关。
二、联系方式
如有需要,请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老师也可拨打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科电话:0535-6913436,如需心理援助,可拨打学校心理健康中心24小时心理热线:0535-6913333
一、资助对象
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三、申请发放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
(二)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掌握的实际情况,审核学生申请,参照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相关规定确定资助金额,学校将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受影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补助申请流程
若因上述自然灾害造成家庭暂时经济困难,可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助,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补助申请,详细说明受灾情况;
2.所在院部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研判,拟定补助标准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申请,及时完成审批与补助发放。
三、心理援助服务
如因灾害影响产生低落、痛苦、无助等心理困扰,可联系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获取援助,心理咨询QQ:485133768。
一、资助对象
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补助申请方式
若你因上述灾害出现家庭暂时经济困难,可立即与辅导员取得联系并提出补助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家庭受灾具体情况;
2. 所在系结合实际受灾程度进行评估,拟定补助金额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3.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申请并完成审核,尽快落实审批及补助发放工作。
三、心理援助途径
如果因灾害影响产生情绪低落、内心痛苦、感到无助等心理压力,可联系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寻求帮助,心理咨询邮箱:sdtsx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