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被警告并被罚54.25万元,因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等
2025-05-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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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因以下“五宗罪”被警告并被罚款54.25万元。具体违规事由如下: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4.违反安全管理要求;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同时,李超稳(时任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项中的“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爱企查显示,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机场路502号,法定代表人为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