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被按摩教练按骨折,青岛新力线健身房推诿后“玩失踪”?
青岛新闻网6月3日讯 日前,青岛市民王女士向青岛新闻网反映,她到青岛新力线健身房(崂山店)健身时,被按摩教练按骨折,在医院连住了近半个月,等她向该健身房讨要说法时,却连遭推诿。到了5月底,该健身房竟然闭店了。
青岛市市立医院报告显示,王女士腰胝横突骨折(腰2)
王女士称,今年3月5日,她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上的青岛新力线健身房(崂山店)健身时,按摩教练对她进行正骨康复按摩。“我就听到腰部‘咔嚓’一声,当时没有感觉到疼,做完按摩就感觉到了,按摩教练说没有事,我也就没当一回事。” 3月8日,王女士又在该店做了一次正骨康复按摩,次日感觉到疼痛难忍,就到医院拍片检查,结果显示她腰胝横突骨折。王女士后来在医院住院近半个月,光医药费就花了近7000元,这还不算护理费等等。这期间,她和老伴找健身房和按摩教练交涉,一开始按摩教练还积极沟通,商量重新到医院拍片及后续处理的事,后来因为沟通细节双方又产生了争执,此事就不了了之。等5月底王女士再找到青岛新力线健身房(崂山店)时,发现该店已经闭馆。
王女士与按摩教练进行了多次沟通
5月31日,记者分别拨打了青岛新力线健身房(崂山店)及其负责人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到青岛新力线健身房(浮山后店),该店工作人员称,他们对此事不清楚,具体还要咨询青岛新力线健身房(崂山店)。
山东锦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秦英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青岛新力线健身房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对消费者依法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青岛新力线健身房的私教作为健身房的员工,其在从事职务行为的过程中造成消费者受伤,健身房应对消费者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为因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王女士被青岛新力线健身房按摩教练按骨折一事能否得到满意的答复,青岛新闻网将继续关注。(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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