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细落实,税务总局决定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从4月1日起启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的...
山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2020-03-1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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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孔进 赵云亮 孙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自3月1日至5月31日,我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根据2019年相关行业纳税人税收数据初步测算,预计可减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负担约30亿元。
从政策执行情况看,上述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从2月29日-3月6日发票开具情况看,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产提档增速明显,发票开票户数和金额占去年同期比重分别为72.01%和91.2%,较上周占比分别提高23.91和41.84个百分点;开票户数和金额较上周分别增长47.82%和63%,快于全省平均28.44和125.9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