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不少地方和部门陆续开展“民意调查”等活动,请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评议打分。被调查者是“满意”“比较满意”还是“不满意”,每一个回答对相关单位和干部来说都是一次揪心的考验。工...
青岛市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区市有关负责人也要被约谈
半岛记者 郭振亮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对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以下简称功能区管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办法》共12条,明确了考核的主体和对象、考核的内容和程序、考核分级和评价标准、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事项。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青岛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负责实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办法》指出,考核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办法》规定,考核分为四个步骤。
一是自查。
由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是实地核查。
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抽样调查、核验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进行实地核查。
三是综合评议。
根据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自查情况,结合实地核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
四是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联席会议向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办法》明确,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市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由市联席会议对该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