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 A24版报道,今年 1月 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交代了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 4名妇女的犯罪事实。 1月 19日,河北广平警方将这个名叫王书金的男子押回,之后押解其到石家庄市郊区作案现场指认时,却从受害者同事口中得知,王书金犯下的凶案,案发当年已被当地警方侦破,强奸杀人犯聂树斌 10年前已被执行了死刑。
报道中的事实可以证明,10年前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是一起错案无疑。至此,人们不禁要问:10年前聂树斌强奸杀人的死刑判决是如何作出的?冤案错案为何总要等真凶来“平反”?
10年前此案的具体情况 ,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但从聂树斌家人的反映中我们似乎能得到些许信息,获得一些疑点。聂的母亲张焕枝回忆说,儿子的律师在一次会见儿子后告诉她,聂树斌已全部招认了,但他说是被殴打后受不了各种各样的审讯方法才招认的。而自始至终作为母亲也没有机会亲口问问儿子有没有干那伤天害理的事。之后,儿子什么时候被判的死刑,什么时候要执行,家里人没得到讯息,律师也没告诉过她。这说明,一是本案侦破过程中极可能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问题,使错案的产生不可避免,二是诉讼过程中完全剥夺了被告人家人的知情权,这对于身陷囹圄的被告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错案,却先后经过了区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层层审查,逃过司法机关的无数法眼监督。难道一个假凶手面对真案的供述和表现就没有一点破绽吗,聂树斌“编造”的作案情节与真案发生过程就那么天衣无缝吗?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是如何进行的,中级法院的一审、高级法院的二审和死刑复核是如何操作的,它们有没有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进行诉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事到如今,虽然被错杀的生命无法挽回,但已被伤害 10年的正义不能不予恢复。因此公众更关心的是,有关部门何时为聂树斌平反昭雪,进行国家赔偿,何时对真凶进行审判,以恢复公正正义。当然更希望全面调查“聂树斌错杀案”的形成原因,严肃追究各个环节的失职渎职者。
前不久最高法院已经表示将在明年收回死刑复核权,我们希望“聂树斌错杀案”能够成为最高法院回收死刑复核权的加速器,用有效的制度防止类似错杀案件的再次发生。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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