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2月19日讯(记者 葛楠)“放着小区规划的泊车位不让用,我们小区业委会竟然授权物业将小区外的市政道路私设泊车位,让业主交费停车。”今天,家住海湾花园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向记者反映此事。对此,小区业委会修主任称,这条道路还没通开,圈起来让业主把车停在小区外,收费标准较低,也保证了小区内的安全。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海湾花园小区看到,整个小区里一辆车也没有,小区的宣传栏上贴着“领取车辆出入证”的通知,通知上写着:“小区外的临时停车场将按照每月每车位50元的标准收费,车位已满,将不再办理新的停车手续。”小区有车业主高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去年8月该小区开始实行“无车化小区”以来,原本停在小区里的车全让停在小区外,小区安静多了。刚开始大家还很赞成,可从今年1月开始规定停车要交费,自2月20日起,没有出入证就不让车往小区外的市政道路上设置的泊车位上停了。“这样,大家就不乐意了。市政道路圈起来交费停车,这钱收得名不正言不顺啊。”采访中,很多业主表示,小区虽然有地下车库,可12万一个只卖不租,他们承受不起,现在只得停在外面这处不正规的“停车场”里。业主们说,小区350多户业主共有100多辆车,以后车还会越来越多,而外面的停车场只设了60多个泊车位,根本停不下。“这停车场没经过审批,说不定哪天就被取缔了,在这里交费停车,俺心里不踏实。”
对此,该小区业委会的修主任对记者解释说:“市政道路设泊车位,审批办手续太麻烦,我们只好打了个‘擦边球’。这里的路还没有通开,几乎全是小区的车辆在此行驶,所以占用对交通影响不大。”修主任说,应小区多数业主的要求,他们实施小区内无车化管理,小区里车少了,通行更顺畅了,也消除了因车辆在小区行驶造成的安全隐患。小区外设定“临时停车场”,看车亭等设施所需的1万元建设费都是由小区物业垫付的,每天还有3个人轮流值班负责看车,这笔费用由车主来承担理所当然,且收费标准也比较低。
青岛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市政道路设置泊车位,需要经过审批。该小区未经审批,违反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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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百度一下(baidu.com)“泊车位”,找到相关网页约195,000篇。正确的泊车方式是在正规的停车场,有规范的车位停靠线和车轮止位挡杆,只要端正地各就各位,一般不至于引出后患。但小心不要太靠车位线的某一侧或车身歪斜,居中停放是稳妥的前提。 [编辑: 胡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