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下午1时30分许,胶州交警大队为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在福州路设卡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当一辆黑色轿车即将驶入检查路段时,执勤民警发现这辆车与其它车辆有些不同。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驾驶人马某总是躲躲闪闪与执勤民警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让执勤民警感到更加的可疑。
执勤民警上前继续对马某进行询问,在对话的过程中闻到驾驶人马某的身上有一股酒味,于是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马某的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面对证据马某这才说出实情,刚刚买了新房子自己与妻子都十分的高兴,于是中午与妻子在酒店吃午饭的时候喝了点酒庆祝一下,觉的没喝多离住的地方又不远,就开车上了路,这才刚上路没多久就被查处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马某因酒后驾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往往不能很好的操控车辆。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酒后易犯困、疲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请不用酒后驾驶机动车。
半岛全媒体记者 黄超 通讯员 王海涛 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