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国颂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9日讯 7月8日凌晨6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泊里收费站外晨查时,发现两辆小轿车依次驶入收费站,民警随即上前进行检查。在对前一辆鲁V牌照轿车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王某身上散发着酒味,当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
就在民警示意后方鲁Q牌照的司机刘某出示驾驶证件时,刘某先是谎称因出门着急忘记带了,接着掏出手机打电话假装寻找证件,民警核实发现刘某根本就未取得过任何驾驶证件,刚才打电话是在“演戏”。王某向民警坦承在外面吃烧烤时喝了不少酒,因父亲上午要到市区医院看病,早上王某感觉酒醒了大半,便和表弟刘某分别驾车前往医院,谁知刚上高速就碰见交警查车,对于表弟刘某未有驾驶证一事,王某也是一头雾水。
交警依法对饮酒驾车的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车的刘某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内的拘留处罚。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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