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之名对默认付费服务说不

2018-01-11 09:16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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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涛

  1月9日,记者从中国民用航空局获悉,《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出炉。其中规定,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不得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的选择。违反规定的,由民航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1月10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部分互联网旅行服务平台在线订票存在消费陷阱,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勾选航空保险等付费服务项目,页面也不做任何提示。如果消费者不注意的话,直接点击付费,就会稀里糊涂地为不明账单付钱。如今,民航局拟出台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厘清承运人的告知义务,对默认购买付费服务说不,维护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有了最高3万元的明确罚则,旅客“被搭售”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机票“默认搭售”最高罚款3万,民航局的新规开了个好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学习借鉴,完善各自部门规章规定,让默认购买付费服务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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