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广阔
河北唐山市“教科书式老赖”事件,引发持续关注。11月26日,记者了解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淑芬拘留15日。此外,黄淑芬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月27日《北京青年报》) 车祸肇事者黄淑芬终于得到了惩戒,也算快慰人心。但要想不让更多人向这样的“教科书式老赖”学习,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其付出比赔款更加惨重的代价。这样的处罚,才能真正“打蛇打到七寸上”。虽然黄淑芬已经被司法拘留15天,相关财产也被冻结,但这些本就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而她并没有因自己的“老赖”行径承受更多“额外的成本”,这种“额外的成本”才能让她吸取教训,让其他人也引以为戒。
所以说,要想真正对“老赖”们形成震慑力,还需要在法律与制度层面上做出进一步的改进。比如,现在司法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是不是太轻了?比如,“转移财产”必须是指在判决生效之后,像本案中这类交通肇事案,可能因为程序漫长,反而让“老赖”有时间转移财产。必须让藐视法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让“老赖”不敢再赖,才能让公平正义最终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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