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管控"应成依法行政标配

2017-07-24 08:23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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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英锋

  公正公平执法关乎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只有公正公平执法,才能取信于民,真正体现执法为民,树立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近年来,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聚焦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派驻法制民警为基层办案单位提供24小时执法咨询服务,执法全程“法制管控”。(7月23日中新网)

  一线的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有可能出现偏差,在程序上也有可能出现纰漏。而有了“法制管控”,专业的法制人员从另外一个角度切入,全程参与执法处置、案件办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就能够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促进依法履职。

  执法疏失或执法错案,不仅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使当事人逃避应有责任),增加社会矛盾隐患,还会给执法部门带来行政复议失败、行政诉讼败诉等风险,甚至给执法者带来问责风险。“法制管控”等于给执法行为上了一道“法律保险”,能够降低执法疏失或执法错案发生率,降低执法风险,也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制管控”能够发挥参谋作用,拓宽执法人员的视野,丰富执法人员的法律信息量,让执法人员的思路更清晰,执法选择更合理、更到位、更自信,对违法行为的处置问责也就更到位,更符合履职要求。

  “法制管控”属于内部监督程序,或者自我监督程序,但由于执法机构与监督机构分立,监督机构审核执法办案也是法定职责,监督机构也需在案卷上签字,也需对案件的问题负责,因而,“法制管控”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责任性,能对执法办案机构起到有效的制约监督作用,能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增强执法的公信力。笔者以为,“法制管控”应该推而广之,应该成为依法行政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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