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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全国楼市库存激增、部分城市大幅降价的市场表现,引发中央层面的关注。据悉,日前住建部兵分几路密集调研地方楼市,实地了解房地产市场下滑程度,并向国务院高层汇报。有关人士表示,住建部传达的调控方向是,2008年和2011年的两次楼市调整,皆因保增长而中断,这一次中央更希望市场能自我调整。(5月24日《华夏时报》) 最近政府层面的楼市调控信号比较混乱。比如,一则消息称“住建部多位人士确认,除北、上、广、深之外,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可自行调节”,但另一则报道则指出 ,“住建部官员直言,地方确有自主调控的权利,但并不等同于放松限购,有些该坚持的政策必须继续执行,放松限购可能会给市场传达错误的信号,即认为国家又要开始新一轮救市,中央不愿看到这样的舆论导向。”此外,市场层面的信号也很混乱。比如,有中介机构负责人日前透露:“尽管市场没有那么好,但是房地产中介却希望通过‘做数据’和‘积极解读’让人们把它想象得好一点,毕竟市场靠的是信心。”再如,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多数城市房价是上涨的,而很多报道则显示,不少城市的楼盘价格大幅下跌 。
在这种背景下,住建部密集调研楼市并向国务院汇报,很可能意味着决策层要重新定调楼市调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但对于最近市场演变以及地方频频救市,决策层并没有新的表态。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这一次中央更希望市场能自我调整”,如果消息属实,让人很期待。这不仅是因为参与救市的地方政府越来越多,救市尺度越来越大,有的已经到了“越界”的地步,有必要纠正某些不恰当的做法;也因为中国楼市经历了多次行政调控,耗费了行政成本但效果却有限。
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中国楼市,在某些时候的确需要某些行政手段来调控,但要意识到行政调控有三个前提:一是在
市场自我调整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有形之手应进行适当干预 ;二是行政调控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授权,不可随意调控;三是行政调控与市场调控应有明确的界线,不可“越界”。以此来评判,某些地方救市,似乎手伸得过长。
应该说,让“市场自我调整”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也是对长期过度依赖行政调控的一次纠偏,可以防止楼市在地方救市中发生扭曲。一旦让市场自我调整,不仅能节省行政成本,还能让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笔者建议,“中央更希望市场能自我调整”应在正式文件中予以明确,对地方政府救市画出“红线”,并尽快纳入相关法律,使市场在房地产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而政府该做的事情,是建设、管理好保障房,或以税制等法定手段来调控商品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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