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湿地呈五大特点 保护可借鉴"纳木措"经验(图)

2014-05-23 08:40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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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保护、保护优先,山东可借鉴“纳木措”经验

  大众网:山东有很多湿地开发成了景区、公园,有很多在全国都非常有名。您能否通过实际案例,向我们介绍下如何权衡湿地的开发与保护?省林业厅对湿地的开发持什么态度?

  马福义:应当说这些年中,山东在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也是探索中前行。可以说,开发和保护有一定的矛盾,我们不回避这个矛盾,但要处理好、平衡好这个矛盾。举个例子,大家熟知的滕州红荷湿地,这个是比较典型的,开发利用也比较早,每年都举办红荷节,全国各地的游客有很多。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我想首先它坚持的是保护原则。

  这个湿地我去过多次,也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政府如何经营生态》,其中我写到当时的滕州市委市政府把红荷湿地周围的、那些过去退湿还耕的鱼池、水稻田、树林等,通过补偿的形式退耕还湿,用以保护湿地。在保护的基础上,他们进行了合理的开发利用,发展生态旅游业。这不仅增加了收入,又进一步提升了保护的意识。

  对于湿地的保护和开发,省林业厅持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保护优先,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省林业厅,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正在做这方面的探讨,也想建立这这样一种体制。

  这一点我们可以向纳木措湿地学习,这片湿地用了5%的开发利用面积,保护了95%的湖泊和山地、山林,效果非常好,他们的做法就是要严格保护,保护优先,这也是我们省在探讨的路子,当然具体到不同的湿地,将有不同的规划。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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