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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胜 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唐某,为了给受委屈的儿子“报仇”,竟于5月14日下午带人冲进松兹小学殴打一名五年级学生。记者从宿松警方获悉,目前唐某等三人已被拘留,被殴打的小学生小伟(化名)正做伤情鉴定。宿松县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表示,检察院已责令唐某停职调查。(5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堂堂检察官,竟然到学校演绎出家长“
替子报仇”的闹剧,让人大跌眼镜。人们关注此事,不仅缘于三个大人殴打一名13岁小学生的恃强凌弱,更在于打人者的司法人员身份。如此漠视法纪、知法犯法的恶劣行径,理应受到制度问责和法律严惩。
检察官“替子报仇”的闹剧,背后有三宗罪。首先,传递给社会最负面的影响是“江湖恩怨”、“丛林法则”。凡事不是靠以理服人、依法公断,而是诉诸暴力、比拼拳头。这种行为不仅凸显当下戾气浮躁的社会弊病,更与我国致力倡导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更何况事件起因不过是孩子们之间的磕磕碰碰,被打者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其次 ,光天化日之下带人闯入校园,公然对一名孩子大打出手,有辱司法人员的职责形象和法律尊严。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检察人员,不仅要敢于秉公执法、伸张正义,更要带头遵纪守法,为民众做出敬畏法律、践行法治的表率。正如法学家伯尔曼的那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透过书记员“替子报仇”的知法犯法,人们看到的是法治无尊严、视法律为儿戏的负面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解读 ,把肇事者视为司法战线的害群之马也许并不为过。
此外,即使撇开唐某的书记员身份,作为一名孩子家长,其“替子报仇”的行为也是极其糟糕的失败家教。父母是孩子的终身师长,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的品格塑造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之间发生矛盾,理智的家长应该是了解情况、辨明是非、因势利导 ,岂能只听一面之词?即使错在他人,也应该是主动与学校和老师沟通,按校规校纪处理,何需家长赤膊上阵、拳脚相加?“替子报仇”的扭曲家教,一来助长了“拼爹”心理,孩子受委屈,家长来报仇;二来助长了“拼拳”戾气,凡事无曲直,“拳头”就是理。人们不得不担心,在如此无法无德的家庭环境中,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
其实 ,家长替子报仇的“拳头”背后,离不开“权力”的影子。可以想见,假如唐某不过是一介平民,事情的发展一定是另一番模样。也许,检察院书记员的职务便利,早已让其享尽了人前风光。尽管唐某并没有“我是人大代表”那样的公开叫嚣,但“为难孩子就是瞧不起家长”的自尊受损,应该是“替子报仇”行为的心理支撑。唐某被拘留调查当属咎由自取,但“替子报仇”引发的助长戾气 、悖逆职务、扭曲家教三宗罪却值得警惕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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