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药过渡期延长至4月中旬 业内人士给予解惑

2014-04-13 06:53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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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内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与上一轮基本药物中标产品衔接时间的通知,我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与上一轮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物)中标产品衔接时间延长至4月15日。1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新的基药制度正式实施后,基药目录中不包含的一些非基本药物就需要到其他医疗机构购买了。而对于近日市民询问的一些关于药物购买及报销方面的疑惑、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不同分类,业内人士也给予了解答。

  家住市北区的王女士原先经常感冒,经常要购买苦甘冲剂,但是最近她发现,近期苦甘冲剂在她签约的社区医院买不到了,工作人员给她的答复是,作为政府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出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苦甘冲剂不是其中包括的基本药物,所以在这里不得出售。“你可以去药店、医院购买,在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买的话只要是签约了门诊统筹一样可以得到报销。”1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政府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需要严格实行基药目录,不得自行卖其他的非基本药物,但是市民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药店、医院还是可以买到非基本药物。

  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好处在于,从价格上来看,将老百姓最常见的药价最大限度降低,不过因为针对的往往是社区里大部分签约者常用的药,不在目录中的药会买不到。民营基层医疗机构和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的好处在于可以选择自愿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或者不实行,但价格上来讲,可能会比普通的公立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贵一点,但是好处在于它们可以进购患者需要 、价格高点、品质好点的药品,扩大患者的自主选择。

  记者 郭玉华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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