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对
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改革做了相应的安排,其中一项重要改革是
户籍制度改革。一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农村土地、农民宅基地方面给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是个重大突破。二是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这次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在制度上做出了安排,必将加快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三是明确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其实质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对接与一体化,这无疑会改变户籍“价值差异”,实现城乡发展的公平正义。
户籍制度本身不重要,依附在其背后的财产权、公共服务权、农民工权益,才是最实质的。如果这些改革到位,户籍管制功能必将大大弱化,而其转型的方向就是成为人口登记与人口服务的基础制度,将会为消除城乡制度落差奠定决定性的基础。
11月19日《新京报》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