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两次,今年4月,31岁的李某又动起歪念。凌晨时分,他趁工人熟睡之际,前后出入同一工地10余次盗窃数千元,遭殃的工人共有12人。一连两天盗窃成功,第三天想继续盗窃,当日凌晨就被当场抓获。近日,经法院公开审理认定,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4月初,市北区人民一路的一处工地上接连发生“怪”事,工地上的
工友早上醒来后,发现衣服口袋中的钱不翼而飞了。
刚开始,发现钱不见后,工友在住所内四处翻找,可最终也没能找到,原以为是在其他地方丢失的,也就没很在意。可在随后半月内,整个工地上都在谈论“丢钱”的事,住在不同楼的人都丢钱了。而且都是当天晚上还没丢钱,第二天一早,口袋及钱包里的钱就不见了,少的丢一两百,多的则有一千元。整个工地都人心惶惶,工友之间也有了猜忌。
4月27日凌晨3时许,一名男子鬼鬼祟祟进入该处工地,并在院内四处张望,随后走去一处工友的住所,就在这个人伺机盗窃时,被蹲守多时的民警现场抓获。
李某,31岁,黑龙江人,已来青多年,却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处于无业状态。经办案民警查证,李某原有犯罪前科。李某曾于2003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5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李某交代,第一次在市北区人民一路的工地行窃,具体时间是今年4月10日的凌晨。由于打工者在宿舍睡觉时把门关上也没有上锁,李某便趁住宿人员熟睡之机进行盗窃。
第一次,李某在一所住房内,盗窃二人共计680元。第一次盗窃成功后,李某心想住宿人会有所防备,便没有继续盗窃。十天后,即4月20日凌晨,李某又到该工地,换了一个楼,盗窃600元,随后又到另外一个楼房,盗窃804元。得手后李某胆子变得更大,4月25日、4月26日,连着两天,李某在多所楼房盗窃,又有近10名打工者遭殃。4月27日凌晨,当李某再想盗窃时,被现场抓获。
近期,市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定,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见习记者 于伟 (来源:九州体育-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