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指认作案现场。
三名男子都是同学,专门趁下班的时间搞“副业”,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采取飞车抢夺的方式,抢得现金、手机、购物卡总案值达 6万余元,并且用抢来的赃款购车,结果最终落得鸡飞蛋打,近日,
莱西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一举将这三名飞车抢夺嫌疑人
抓获。
飞车抢夺刺激又来钱,仨小伙趁机犯案 曾经在中学时代为同班同学的莱西市人孟某(18岁)、赵某(18岁)和徐某(19岁)在工作之余,闲着无聊到网吧消磨时间,并经常从网上下载收看一些案件视频,很快被这些网络视频中一些飞车抢夺的镜头所引吸,三人觉得飞车抢夺既刺激来钱又快,于是三人不谋而合决定一试身手。
于是从今年的7月份,三人便开始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次犯案对于三人来说也是非常心虚和害怕,事后他们交待,他们第一次选择好目标后,足足跟了受害人有几公里远,然后才下手,这一次他们抢了受害人600多元现金,也许第一次的成功让他们品尝到了甜头,于是在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三人便经常利用晚上下班后,骑着摩托车寻找作案目标,一旦时机成熟他们抢了受害人提包便逃之夭夭,由于他们作案时间不固定,并且抢完根本不等受害人反应过来便迅速逃离现场,因此,他们一次次侥幸逃脱了民警的追捕。
民警广泛调查取证,确定作案嫌疑人 进入夏季以来,莱西警方便针对街头抢夺案件有所抬头的情况,先后通过成立专门巡逻队伍,加强重点时间和区域的巡逻,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力求尽快破获此类案件。今年8月底,警方通过摸排,怀疑孟某有作案可能,于是民警立即围绕孟某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嫌疑人作案时骑着一辆蓝色的二轮摩托车,而通过前期调查工作民警得知,孟某恰好有一辆蓝色的二轮摩托车,并且孟某与同学赵某、徐某交往甚密,由此警方断定孟某、赵某和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2日11时许,民警获得重要线索,嫌疑人之一的徐某正在莱西市某服装厂上班,于是民警立即赶到服装厂将徐某抓获。随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赵某因购车已被招远警方抓获并拘留。于是当日民警又赶到招远市,将已经拘留到期马上被释放的赵某带回。
先后抢夺作案10余起,总价值6万余元 二人到案后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审讯,经初步审讯,他们对伙同孟某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实施飞车抢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警方根据二人供述 ,成功在赵某家中查获了2部手机,而现金已被赵某用于购买了一辆被盗的二轮摩托车,而他也正是因为购买赃物摩托车于8月下旬被招远市警方查获并拘留。其余的钱财已被二人挥霍一空。随后民警乘胜追击,于9月4日中午12时,又将正在莱西某饭店吃饭的孟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的审讯,三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过审查得知三人自2013年7月份以来,采取骑摩托车飞车抢夺行人手提包的方式,先后抢夺作案10余起,抢得现金、手机、银行卡、照像机等物品总价值达6万余元。随后,警方根据孟某供述,又成功在孟某家中查获了抢得的1万元赃款。
目前,孟某、赵某和徐某因涉嫌抢夺已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飞车抢夺对象多为独行女性 通过本案的成功侦案,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犯罪嫌疑人选择抢夺的时间一般为中午或晚上,对象一般为骑自行车或步行且身上带有提包的单独女性,因此,女性晚上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 ,身上尽量不要携带手提包,如果非要携带,包内不要放置现金、购物卡等贵重物品,同时应将提包放在远离马路的一边,即自己的右手边,这样可大大减少被侵害的可能。
文/图 记者 孙澳 通讯员 宋学友 冷冰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