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红色警报须适时增雨

2013-07-06 06:42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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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预警交通管制并适时人工增雨

  预计发生或发生I级大气污染,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的同时,将增加如下强制性调控措施。

  其中,根据要求将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扩大限行对象和范围,实行黄标车限行,加强黑烟车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单位车辆的监管,加大路查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标志和黄标车等违法车辆。所有扬尘作业和路面工程一律禁止,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等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此外,市应急指挥部预警监测组将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企业污染物瞬时值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立即通知企业并现场督促整改。

  ■预警解除审查批准后也须统一发布

  大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发布由宣传报道组或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统一发布。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大气重污染首要污染物 、受影响的区域,可能持续的时间和发展趋势、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信息发布应当准确、客观、真实,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

  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也有统一的终止指令。当空气质量指数恢复到中度污染级别及以下时,经专家分析论证,认为满足应急结束的条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预案每隔3年一修订

  据记者了解,《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即日起正式启用,但预案内容并非永久性,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并对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动态更新。预案修订时间为每3年1次。本报记者王媛 通讯员 青环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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