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五条”细则出台 房价要比收入涨得慢

2013-04-01 08:15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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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措施

  土地探索“限地价、竞配建”新房报价过高将被约谈

  本市房价控制目标,明确提出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和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和CPI增幅的差值),重点围绕增加供应、抑制需求方面,做到“调控力度不放松、保持政策连续性”,努力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控制房价不到位区市要担责

  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住房工作责任制,确保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住房用地供应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落实到位。

  未完成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住房用地供应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以及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区、市政府和部门,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外来务工人员年内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房建设方面,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年内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5万套,启动危旧房改造1.7万户。加快形成保障性住房实物供应量,年内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9000套。继续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抓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要适应被保障家庭的实际需求,调整租售保障结构,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逐步实现由产权型向租赁型的转变。年底前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要结合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在地铁、轻轨沿线集中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储备或预留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

      保障房中小户型房用地至少占七成

  土地供应方面,今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住房用地平均供应量,达到1350公顷以上,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的70%,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将土地出让价款缴纳与土地成交溢价率挂钩,随交易价格上涨提高出让价款首付款比例,缩短付款时间,溢价率在50%(含50%)以下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 作为首付款,2个月内缴纳全款;溢价率在50% 以上的,1个月内缴纳全额出让价款。做好高价地预研判,对在出让过程中可能出现过度竞争的房地产用地,探索采用“限地价、竞配建”等多种竞价方式组织出让。

      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住房类型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自申办《住房情况证明》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向其售房。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应如实填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提交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并分别提交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

  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开发商报价过高要进行约谈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强化商品房预售方案监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的商品房项目,要启动约谈机制,对拒不接受房管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要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 。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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