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2月22日讯(通讯员 王蓓 孙志云 见习记者 陈玮) 近日,消费者
李大爷到济南市中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购买的药品服用后没有效果,反而有更加严重趋势,而药品销售点却已人去楼空。
李大爷患有心脏病,去年9月底,看到一家制药公司销售某药品的广告,介绍此药品主要的功效是治疗心脏病,连续服用三个月就能康复或者好转。于是他找到制药公司在济南泉城路的代销点,共花费3600元购买了三个月的药。回家后服用了一个半月后,李大爷发现不但
病情没有好转,尤其是近十天有头昏的现象出现。
消协工作人员按照李大爷所说的地址找到该药品公司的销售点,但到达现场后才发现该销售点已经人去楼空。房东称不知道他们的去向。
消协工作人员只能告诉李大爷,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准确的被诉方无法受理他的投诉,不能帮助他索要赔偿。建议其与厂家联系进行处理。市中区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身体不适尽早到正规
医院进行治疗,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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