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枝满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代会将于1月23日召开,会议筹备组要求与会代表“不准向参会人员散发告状信、传单和小字报”。对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筹备组提出的“八不准”要求是会议内部纪律,主要是为了维持会议正常秩序,保证会议风清气正。(1月22日新华网) 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是当之无愧的“政治大事”。大会筹备组自然十分紧张,希望会议按部就班地开下去,最好开成“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这种“一切求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心态显然不应出现在人代会上,这也不准那也不准,还要人大代表干什么呢?不得不说,在不少地方“两会”召开过程中,这种提防人大代表搞破坏的逻辑和心态并不鲜见。
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由此可见,别说告个状,就是通过一定程序提议罢免某位不能胜任的领导,也完全可以。
人代会本来就是讨论国计民生的地方,是进言纳谏的主要渠道,一年才开一次,这个时候,领导都在,代表之间也方便联系,机会十分难得,理应成为人大代表尽情表达人民诉求的“主场”。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更是人大代表的义务,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要为所代表的人群利益鼓与呼。人代会上出现争议、争论甚至争吵十分正常,那种按部就班提出议案、一板一眼讨论、像模像样举手、和和气气闭幕的人代会才面目可疑。
团结的人代会不是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大会,而是重视每一位代表的意见、团结一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大会。以“纪律”换来会议的有序和可控,只是表面上的祥和,更多的矛盾却在刻意压制中潜滋暗长,问题只会日益恶化。当前,新一届中央领导正倡导“改文风、改
会风”,像“八不准”这样严重限制人大代表权力的规定,是不是也属于应当被改掉的对象?
九州体育辣蛤蜊评论(
/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