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鱼里吃出了烟头。
快报记者 代曼 摄影报道
“小黄鱼里竟然有烟头,太恶心了,吐了一下午,这事得咋办?”1月 10日下午,市民于先生打来热线称,他在一烟台本地厂家生产的即食海鲜食品里吃出了烟头后,致电厂家要求赔偿却遭拒绝。记者电话联系了位于芝罘岛东路的烟台
西海岸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是不赔偿,而是于先生“狮子大开口”不要产品赔偿非要500元。
一口嚼不烂,“黄鱼”变烟头 在开发区工作的于先生,从一个代理商处买了一包小黄鱼即食海鲜产品,一大包中大约有十几个小包装,于先生告诉记者,一开始吃没觉得有啥问题,但随即打开一包后咬了一口却嚼不烂,还软绵绵的。
“我吃了不对劲,味儿也怪,口感明显和之前的不一样,我马上就吐出来了。”于先生吐出来用手捻了一下,发现这块小黄鱼里掺杂异物,随后拿筷子剥开,发现竟然是一块吸烟之后留下的烟嘴。
小黄鱼里咋会有烟头?觉得不可思议的于先生马上拿出相机拍下照片留作证据,同时他拨打了厂家电话要求赔偿。“我一开始找到了代理商,问他怎么回事,代理商又联系了厂家,厂家说具体情况没看见,同意让代理商给我3至5包作为赔偿。”
1两赔10斤,市民不领情 得到厂家如此答复 ,于先生不干了。于先生提出厂家应给他500元的赔偿,但遭到厂家拒绝。
10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拨通了西海岸水产品有限公司电话,负责人王经理说:“他给我打个电话说在鱼里吃到烟头了,我就得赔偿他,这也不行啊,我咋能确定就是在我家东西里吃到的?他可以带着东西来检验。”王经理说,虽然他不确定烟头就是在该厂家生产的食品中吃出来的,但仍表示可以给予赔偿。
“他就在大包装中的一个小袋里发现的 ,一小袋黄鱼也就一两,我们答应给他10包一箱的产品赔偿,10大包得 10斤重呢,这还不行吗?”王经理说,在他看来给予的赔偿已经够多了,于先生提出的500元赔偿金要求有点过分。
厂家不占理,应十倍赔偿 10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烟台市工商局消保科,消保科张晓东科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 ,厂家需要给予于先生十倍赔偿,于先生也可以选择放弃产品,按照售价的十倍取得现金赔偿。“25元一包,于先生可以得到250元的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到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已接到于先生的投诉,按照规定 ,已移交芝罘区质监分局予以调查。该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在维权的同时,理性接受赔偿的同时及时拨打质监投诉热线12365进行维权。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