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1月14日讯(记者 黄英帅) 自11月4日各热企低热态运行以来,经过数天的调试和试运行,从11月16日零时开始,本市将正式供热,居民家中室温将不低于18℃,如果您家温度不达标,可以拨打供热证上的电话反映。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 11月16日至次年 4月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温度不得低于10℃。正式供热开始后,居民家中难免会遇到温度不达标的情况。根据要求,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供热单位必须在接到投诉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如果居民家供热温度不达标,在采暖期开始后10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5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在采暖期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两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市供热办提醒,为了尽可能地快捷,市民遇到供热问题可拨打供热证上的电话。
如果居民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之前需关闭门窗,在室温稳定10分钟后开始读数,每隔3分钟读一次,读取三次,取平均值。达不到温度的话,于测量开始两小时后进行最终测量,此时测量的温度值为最终结果。测温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需在上面签字,作为退费的唯一凭据,提醒市民一定要保存好。
记者从市市政公用局了解到,预计至今年年底,市内四区将新增供热面积690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82%,居民供热普及率达96%。今年市内四区加崂山区增加了6个热源、100多个换热站、450多公里的供热管线,是近年来发展最多的一年。
往年正式供热后,往往会出现居民偷用管道热水的情况。供热单位提醒,这些水是做过防腐处理的,加有防腐蚀剂等化学试剂,如果用它来淋浴或洗衣,会对身体和衣物造成损害,得不偿失。此外,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擅自排放、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热水的企业或个人,将由供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青岛16日还会出现阵雨,当天夜间一股中等强度冷空气抵达青岛上空,并会带来5℃的降温,市民出行记得带伞,并注意适时增添衣物。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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