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本市要办的10件实事
1、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年内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价值800元包括被褥在内的基本生活日用品。
2、提高农贸市场现代化水平,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其中新建6处、升级改造9处。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使市民生活更加便利。
在市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350家单位建成运行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年内全市(含区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达到6000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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