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安民警,却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嫌疑人逃避责任,包庇、纵容涉黑团伙。近日,安徽舒城县一派出所长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查明,原舒城县春秋乡派出所长胡少学利用职务便利,为舒城县何正军何正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在被告人胡少学的帮助下,何正军、何正勇在舒城县城关镇等地进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先后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发放高利贷,实施强迫交易 、敲诈勒索等,谋取非法暴利。该团伙还进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导致多人受伤。
据了解,何正勇、何正军等涉黑团伙成员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从20年至5个月以下缓刑不等。据新华社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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