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走私棉花1.7万吨案值4亿 潜逃五年自首

2011-12-01 03:05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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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实录

犯罪嫌疑人写假日记企图洗脱罪名

    商某走私棉花一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商氏姐妹外,唯一外姓的陈某于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被抓捕归案。负责审理案件的青岛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张猛透露称 ,在陈某的审理过程中,还有段假日记事件。

    通常情况下,人们很相信日记的内容就是作者内心的真实记录,几乎不抱怀疑。审讯陈某时,张猛也发现了一本日记,其中陈某用大量的笔墨文字描述了作案的心理活动,字里行间表达着自己的无辜。

    “单从日记字面来看,很容易被迷惑住,认为陈某就是被冤枉的,但通过侦查分析,她的日记存在造假嫌疑。”张猛称,日记的造假部分是从2006年6月到10月,露出造假“马脚”的有两点:

    一是行文过多地记录了作案心路历程和自己的冤枉,“案发时陈某年仅29岁,这个年纪的女性更应该是感情上的抒发,一味纠结作案历程是不合理的。”

    二是,张猛指出,造假部分的日记是从2006年6月至10月,即案发前后,而这部分日记都是用同一种书写工具写出,有事后补写的嫌疑。

    后经陈某招认,这部分日记确实是案发后补写上去的,造假的目的是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给自己洗脱罪名。

我知道我的孩子犯了错误,希望能给她们一个改错的机会。

    ——商某母亲

    商父 85岁高龄 ,身患血癌,商母77岁,商某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这5年来她四处躲藏,父母孩子肯定是顾不上 ,同作为女性,我相信她背负的情感压力是非常大的。——缉私女警

改小数点 姐妹花沦为走私嫌犯

    商某的父母共有四个女儿,商某排行老二,商芸是老三,还有一个小妹商琳。商家四姐妹中,属商某最有生意头脑,早年靠出售羊毛条等纺织原料白手起家,2003年转手做起了棉花生意,收购新疆棉花销到江浙、山东一带。

    2005年至2006年,中国进口棉花数量激增,大批国外进口棉花涌进国门,对国内棉花构成了巨大冲击。趁着这个时机,已经发达了的商某放弃国内棉花生意,从2005年起涉足棉花进口,一年之内在上海先后成立了禾商、显冠、盈融源三家贸易公司,并带着妹妹商芸、同伙陈某等人一起干。

    “为了保护国内农业,国家一直对农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管理’,棉花也不例外,商某的巨额走私,就是在配额证上搞起了鬼。”张猛说,配额证的作用就是通过关税税率差来限制农产品进口数量,以棉花为例,配额“计划内 ”的进口棉花关税税率为1%,而计划外配额的进口棉花关税税率5%~40% ,若没有上述两种配额,进口棉花关税税率为40%。

    根据青岛海关缉私部门自2006年9月8日案发以来掌握的证据显示,2006年3、4月份,棉花进口量猛增,棉花配额严重短缺,商某便在配额证上私做涂改,涂改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小数点前移,一是修改数字,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 2006年8月份。

暗中追逃 缉私警展开亲情攻势

    尽管作案的时间前后还不到一年 ,但商某拥有广阔的生意网络,作案期间就有21家公司的31份配额证被私自涂改,而这些公司都表示“未曾察觉”。直到 2006年 9月份案发,商某通过涂改配额证走私进口棉花数量达到 1.7万余吨,偷逃税款高达7500余万元。这起走私案案值4亿元,被海关缉私部门视为大案要案,被公安部锁定为B级通缉犯的商某,也是青岛海关本次“清网行动”的重点对象。

    商某的妹妹商芸,以及同伙陈某,于2006年案发后即被抓捕归案,2008年12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商芸有期徒刑6年,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那么这5年,商某躲在哪里?是什么让她最终选择投案自首?时间还要从11月14日说起。

    当天,青岛海关缉私局警察张猛率领的6人专案小组抵达广东省汕头市,来到商某的父母家中。根据海关缉私部门的“清网行动”,此次赴汕 ,专案小组一方面暗中加紧追逃,一方面对商某的家人展开亲情攻势,动员他们规劝商某投案自首。

    专案警察告知商某家人海关缉私部门正开展“清网行动”,商某再躲下去将会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如果在这时主动投案自首,将获得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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