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同安路一个楼盘买的房子,可房子才买了一年多,就发现墙上有了裂缝、渗漏以及墙皮鼓起等问题。”11月28日,家住崂山区的刘先生向记者抱怨道,“向物业公司反映他让找开发商解决;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又让找施工单位来解决,这可咋办?”
11月28日下午,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崂山区城乡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包括开发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保修期内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由开发商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因此开发商的做法是不对的。”业主遇到此类问题,可以首先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反映,如果仍未解决,可以直接拨打崂山区质监站电话88993346来投诉。记者 王宗阳
(来源:九州体育-城市信报)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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