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房价较高的城市,要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未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城市禁建政府办公楼。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上述信息。
为确保保障房的资金到位,国务院要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对于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保障房的质量问题,对此,意见提出对保障房的质量要求,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据《法制晚报》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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