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试点患者专护办法 五类病情可办医疗专护

2011-07-30 04:22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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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29日讯(记者 高亮)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对老年参保患者试行医疗专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老年参保患者医疗护理管理(简称医疗专护)政策进行了探索,并于29日率先在市南区人民医院进行试点。据介绍,新的政策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指定的医院有了长期住院的可能,并且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不用患者自己掏钱。

  《通知》规定,凡退休参保人员和城镇老年参保居民,在病情较重、需长期医疗护理,单次住院时间不少于60天,同时具有医保规定的“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各种急症、重症或术后病情已趋于稳定但仍需长期后续治疗的”、“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等五种特殊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医疗专护。

  “经过医保部门批准的特殊病情也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专护。”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具备条件的患者,可到承办医疗专护业务的医院进行治疗,医疗专护费用实行日包干结算,并且不受该院住院结算指标限制,人均日包干费用(含患者自负部分)为120元。

  目前该办法已经于29日正式在市南区人民医院开始了试点。该医院专门拿出了住院楼的 5层作为医疗专护病区,共设了28张病床,已经住进了十几位重症老人,这些老人大多都需要卧床治疗。

  市南区人民医院院长宋培铎告诉记者,符合条件的患者申请了医疗专护后 ,只要每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那么这一天就不用患者掏一分钱,“医疗专护的花费由医保基金按每人每天120元限额,拨付给我们医院。”

  宋培铎告诉记者,申请医疗专护的患者大多都属于需要卧床治疗的,医疗护理会由护士进行,“我们的护士也会进行生活护理,但生活护理需要病人自付 ,但这样全天就都不需要家人陪护或者另外找护理员了,解决了医疗和护理的问题。”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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