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入境无需再检艾滋

2011-04-20 10:11   来源: 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九州体育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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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4月19日刚刚公布施行的《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后不再需要进行艾滋病检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质检总局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称为《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介绍,管理办法修改后删除了原文的第九条。第九条规定: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入境时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设立的口岸艾滋病监测点进行健康检查或者领取艾滋病检测申请单,1个月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记者还注意到,第八条修改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应当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健康咨询,并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删除了原来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确认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据新华社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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