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唐某指使张某租来POS机,与他人合伙预谋刷信用卡套现,并让张某负责开户取钱。疯狂刷卡192万套现成功后,张某私吞92万。剩下的100万元,赵某等人进行了分赃。3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5名被告人的说法互相矛盾,都极力为自己开脱。据悉,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合伙盗刷信用卡敛财
赵某是一名80后青岛女孩,是青岛某经济管理公司的经理。唐某曾经在赵某所在的公司当过司机,但已不干了。唐某今年 30多岁,本市人 ,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过刑。两人涉嫌伙同张某、罗某、张某某(后三人均是本市人)参与一起POS机刷卡套现犯罪被提起公诉。3月16日,市南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0月,楼某(另案处理)、吉某(另案处理)找到赵某和唐某,预谋通过POS机划款盗取银行客户账户内的资金。楼某和吉某说能够弄到别人的信用卡资料,包括卡号和密码,然后能够通过转账的方式转走别人卡里的钱。四人达成一致后,赵某和唐某共同出资指使张某租来一台银行 POS机,并与张某商定,由张某开设银行账户,事成之后由张某提取现金,然后付给张某占现金总额10% 的好处费。
去年10月28日晚上,在本市的一家宾馆内,楼某和吉某操作POS机,输入陈某、曹某等9名受害人的银行卡号和密码,疯狂刷卡,通过转账的方式,先后将192万元转入张某开设的银行账户中。次日上午,张某怕自己取钱不安全,叫上自己的两个朋友罗某和张某某陪同自己去取钱,他们将192万元现金取出。张某随后将92万元以妻子的名义存进银行,然后对赵某谎称就取了100万元。
之后,赵某等几人将100万元进行了处置,张某又分得1万元,罗某分得10万元,张某某分得11万元,唐某分得28万元,赵某分得50万元。而赵某等人得手后立即甩开楼某和吉某,一分钱都没有给他们。
5被告人法庭起纷争
银行发现交易异常后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赵某等五人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赵某、唐某、张某的刑事责任,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罗某和张某某的刑事责任。
法庭审理中,5名被告人的说法互相矛盾,都极力为自己开脱。赵某和唐某更是互相推诿起来。赵某说,“我不清楚,都是唐某和楼某、吉某商量策划的。”而唐某则说,“赵某是老总,她不发话,我不可能干这个事。”在法官进行问话时,赵某不时表示,“我晕乎乎的,当时的情况都不记得了。”关于租POS机的资金来源,赵某说,“唐某出钱租的。”而唐某则说,“我从赵某那里拿钱,然后找张某租的。”张某取出钱以后,赵某等人立即将楼某和吉某甩开。
当法官询问本案中涉及的192万元钱是如何处置时,张某承认,“我私自存了 92万元。”赵某称,“唐某放在我公司50万元,是放在我这里的,不是我分得的。我用这些钱的一部分还债了。”唐某拿走了 28万元,他说,“这28万元我拿着去帮赵某还债了 ,因为赵某通过我跟别人借了 28万元。”但是赵某坚决否认。
声称不知情请求轻判
鉴于5名被告人的说法互相矛盾,公诉人认为,应以5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词为准。当法官询问5人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词是否属实时,5人均表示属实。
赵某的辩护人认为,整件事情是楼某和吉某一手策划的,赵某只不过是起辅助作用,是从犯。而且赵某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罗某的辩护人也认为,罗某不知道钱的来源,且退还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据悉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 高丽
(来源:九州体育-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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