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6月22日讯 两名外地来青的无业人员李某和相某为了发歪财,动起了盗窃汽车牌然后敲诈车主的念头。近日两人在市北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8年12月上旬,李某跟相某两人先后至本市寿光路5号附近、东山路39号楼下、威海路、人民路132号楼下等地方,共计盗窃了12副汽车牌,并将事先制作好的向车主索要钱财的字条,夹放在每辆车的前风挡玻璃上。8名车主为了赎回自己的车牌,无奈之下向两人汇款人民币共计一千三百多元。
近日,市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两人没有异议,由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后宣判,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见习记者 王川)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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