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人相亲领证后被骗70万 骗子被判10年徒刑

2025-07-16 11:06 中华网阅读 (30664) 扫描到手机

67岁的田先生通过相亲平台结识了自称62岁的杨某,两人领证后,田先生被骗走70.5万元。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还被害人61万余元。

67岁老人相亲领证后被骗70万

田先生在相亲平台上认识了河北承德的杨某,对方主动提出要嫁给他,并邀请他去承德共同生活。田先生在承德租房居住近一年后,于2023年年底与杨某办理了结婚证。然而,领证第二天,杨某便威胁田先生交出账户密码和钱,声称如果不照做,他脑梗发作时也不会拨打急救电话。最终,田先生的存款、社保卡上的钱以及给杨某购买金首饰的钱共计70.5万元被骗走,杨某还将他的电话拉黑。

据田先生介绍,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出生于1955年7月,高中文化。2024年8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2025年6月,经法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羁押于承德市看守所。

双桥区检察院指控杨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杨某辩称自己与田先生交往过程中没有隐瞒任何信息,田先生自愿将存款交给她管理,并给她买了三金。她还声称已将部分款项取出并交给田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虚构了年龄、职业、婚姻、家庭等信息,骗取田先生的信任并与之结婚。在取得钱款后,杨某未告知田先生的情况下,将部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偿还信用卡及债务。在田先生要求返还钱款后,杨某取现隐匿钱款,并谎称已将款项交付给田先生。法院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田先生表示,尽管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但仍未拿回被骗的养老钱。杨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账户中的钱已被全部取出藏匿。